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E2、E3区主体建筑项目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口岸中路南段东侧、口岸东路西侧、口岸南路南侧、濠江路北侧。我局于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6日开展该项目规划调整公示,公示期间陆续收到项目周边市民的反馈意见。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珠海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的若干意见》(珠府[2015]6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定于2024年10月14日就该项目规划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及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拟将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E2、E3区主体建筑项目规划布局由原4栋塔楼调整为6栋塔楼;建筑高度由原所有4栋塔楼均为150m-180m,调整为中间2栋塔楼180m、两侧4栋板楼100m;立面风格由全玻璃幕墙改为现代大都会风格。本次听证会主要围绕项目规划调整的相关内容进行。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
地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东副楼338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
(一)行业专家:
航空管制评估专家1人,城市规划专家1人,建筑设计专家1人。
(二)相关职能部门:
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城市规划管理处代表1人,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交通运输处代表1人,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管理处代表1人,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口岸工作处代表1人。
(三)珠海大横琴口岸实业有限公司3人。
(四)经办机构代表1人。
(五)相关利害关系人。
四、申请参加听证报名条件
(一)在本次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工程项目规划调整中涉及相关利益关系的公民或其他组织;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
(五)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六)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七)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方网站公布)。
五、报名办法
我局从2024年9月23日(星期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或将纸质文件送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333号办公室联系人处等方式提交。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周边居民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时。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官方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的人员不足时,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七、咨询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人:施工,电话:0756-8922980;
电子邮箱:csshisy@hengqin.gov.cn
附件: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