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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协议出让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平方米)

规划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米)

协议出让总价

(万元)

意向用地者

粤澳深合国土储2023-0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风吹罗带路西侧、港澳大道北侧

20041.75

教育科研用地

50年

≤1.2

一级建筑覆盖率≤50%

≥20%

≤24米

5098.6212

珠海横琴澳门新街坊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运营要求:

1.建设学校初中及高中共36班,可容纳不少于1260名学生。

2.设计的各类教学空间及其建筑面积须符合《澳门学校建筑和设备指引》的标准要求。

3.由澳门特区政府指定的、在澳门运营澳门学制的办学实体参与设计及建设过程,保证学校建筑和设备符合要求,并按澳门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建设,按“澳人子女学校”模式运营(具体开办时间由澳门特区政府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另行约定),产权归受让人所有;

4.学校的建立为幼儿园、小学至中学教育阶段的一贯制相衔接的澳门教育模式,学校的各项要求包括空间、布置、设计、设施、设备及管理等必须具衔接性,以保障教学活动的质素及满足澳门学生的需要。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单位地址:横琴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东副楼2层223室

联 系 人:何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0756)8841280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18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时间:2023-12-18 15:12:00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协议出让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平方米)

规划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米)

协议出让总价

(万元)

意向用地者

粤澳深合国土储2023-0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风吹罗带路西侧、港澳大道北侧

20041.75

教育科研用地

50年

≤1.2

一级建筑覆盖率≤50%

≥20%

≤24米

5098.6212

珠海横琴澳门新街坊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运营要求:

1.建设学校初中及高中共36班,可容纳不少于1260名学生。

2.设计的各类教学空间及其建筑面积须符合《澳门学校建筑和设备指引》的标准要求。

3.由澳门特区政府指定的、在澳门运营澳门学制的办学实体参与设计及建设过程,保证学校建筑和设备符合要求,并按澳门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建设,按“澳人子女学校”模式运营(具体开办时间由澳门特区政府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另行约定),产权归受让人所有;

4.学校的建立为幼儿园、小学至中学教育阶段的一贯制相衔接的澳门教育模式,学校的各项要求包括空间、布置、设计、设施、设备及管理等必须具衔接性,以保障教学活动的质素及满足澳门学生的需要。

  二、公示期: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单位地址:横琴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东副楼2层223室

  联 系 人:何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0756)8841280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18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亮点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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