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IDG 中心项目(粤澳深合临地 2023-26)施工临时用地事项的请示》 (粤澳深合城规建[2023] 66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东路东侧、琴海东路南侧、北山咀路西侧、北山咀北侧,面积约 5000 平方米的土地(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 5000 平方米),以现状提供给珠海爱奇湾区发展有限公司临时使用,作为 IDG 中心项目施工所需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使用期限 2 年,自批复之日起算。临时用地使用费和复垦复绿保证金由珠海爱奇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按规定足额缴交。请你局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附件:临时用地位置示意图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