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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的要求,我局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开展动态核查,经核查发现,珠海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星兆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茗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珠海优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珠海友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珠海众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我局已向上述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因按照“广东省三库一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皆无法送达,现依法对《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单位应在《限期整改通知书》送达后三十日内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我局将按规定撤回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述单位在整改完成前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特此公告。

附件:1.限期整改通知书(珠海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限期整改通知书(广东星兆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3.限期整改通知书(广东茗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限期整改通知书(珠海优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限期整改通知书(珠海友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限期整改通知书(珠海众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26日


关于《限期整改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时间:2023-12-29 09:15:01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的要求,我局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开展动态核查,经核查发现,珠海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星兆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茗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珠海优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珠海友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珠海众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我局已向上述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因按照“广东省三库一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皆无法送达,现依法对《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单位应在《限期整改通知书》送达后三十日内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我局将按规定撤回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述单位在整改完成前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特此公告。


  附件:

  1.限期整改通知书(珠海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限期整改通知书(广东星兆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3.限期整改通知书(广东茗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限期整改通知书(珠海优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限期整改通知书(珠海友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限期整改通知书(珠海众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3年12月26日




1.限期整改通知书(珠海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df

2.限期整改通知书(广东星兆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pdf

3.限期整改通知书(广东茗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pdf

4.限期整改通知书(珠海优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pdf

5.限期整改通知书(珠海友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df

6.限期整改通知书(珠海众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pdf

关于《限期整改通知书》的送达公告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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