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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智能网联汽车第三阶段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路段予以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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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试路段为:环岛西路-濠江路-子期南道-横琴大道-横琴口岸合围区域及环岛东路(横琴口岸-长隆段)、汇通一路-荣粤道-汇通七路-荣澳道围合区域及琴海东路围合区域之间道路作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路段。其中拟拓展区域不可通行路段(施工、道路阻断)应待具备通行条件后,可进行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


  二、测试车辆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智能网联汽车有关要求,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在指定路段进行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

  三、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4月28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 17 日


关于开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智能网联汽车第三阶段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路段的公告
时间:2023-04-17 10:43:44 来源:本网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智能网联汽车第三阶段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路段予以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

微信图片_20230417103554.png

        测试路段为:环岛西路-濠江路-子期南道-横琴大道-横琴口岸合围区域及环岛东路(横琴口岸-长隆段)、汇通一路-荣粤道-汇通七路-荣澳道围合区域及琴海东路围合区域之间道路作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路段。其中拟拓展区域不可通行路段(施工、道路阻断)应待具备通行条件后,可进行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

        二、测试车辆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智能网联汽车有关要求,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在指定路段进行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

        三、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4月28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

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 17 日


关于开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智能网联汽车第三阶段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路段的公告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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