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涉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的研究课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D24030700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D240307003
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涉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的研究课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涉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的研究课题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同时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方案》精神,为提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的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分析合作区及澳门两地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情况,以便开展合作涉澳项目审批优化,提高澳门企业及人员进入合作区的意愿。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完成研究课题报告的编制及相关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服务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
(二)港澳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港澳投标人需提供商业登记证明(澳门的由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发出、香港的由香港税务局发出)、或证明书(澳门的澳门身份证明局发出、香港社团登记由香港警务署发出)、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售价(元):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0日至2024年04月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28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84号9栋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至招标代理处填写《登记表》,缴纳标书款,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ap@hxdgcgw.com),并致电:0756-2297373-816、817、858。收到上述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户名: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10901012301702951
3.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http://www.hengqin.gov.cn/macao_zh_hans/zwgk/)发布。如有修改或补充,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http://www.hengqin.gov.cn/macao_zh_hans/zwgk/)为准。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港澳大道868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0756-8841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84号9栋6楼
联系方式:0756-2297373-816、817、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源琳
电 话: 0756-2297373-816、18128145239
附件: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涉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的研究课题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登记表》
发布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