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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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促进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四)负责公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公共采购管理工作;
(六)负责合作区与国际及其他地区的财税交流合作;
(七)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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