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和建设局领导
局长:刘榕
副局长:汪云、王颉
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城市规划和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
2、负责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和实施;
3、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承担土地有偿使用、开发利用、用途管制、征收征用、耕地保护、测绘管理,土地资源调查、地质灾害调查防治、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
4、负责建设工程的审批、建筑市场监管、施工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人防工程建设等审批验收;
5、负责制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政策,贯彻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规范住房交易、租赁市场秩序,履行物业行业监督职能,负责房地产确权登记工作;
6、负责合作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生态保育等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7、负责海域海岛、林业湿地管理、海洋灾害监管治理、协调海域和林地使用等工作,负责横琴各类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与建设等工作,承担横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日常工作;
8、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的规划建设、行业审批监管,提供琴澳跨境公共交通保障,统筹水运港口码头、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智能网联自动驾驶、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等工作;
9、负责对代建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10、负责统筹市政公共设施接收、运行和养护管理以及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绿化、市容环卫、垃圾分类、城镇燃气、户外广告设施、水利水务行业管理;
11、负责海绵城市相关工作;
12、承担合作区农村农业相关经济民生职能的行业监管、审批工作;
13、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有关职责分工。城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商事服务局监督管理。两个工作机构间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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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6-299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