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8月7日18时起,调整自澳门入境人员核酸采样要求。详情如下:
关于自澳门入境人员每次入境后须在口岸采样点自费完成核酸采样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与澳门协商,现将调整自澳门入境人员核酸采样要求通告如下: 从2022年8月7日18时起,对所有自澳门入境人员落实“逢进必检”,每次入境后须到口岸指定采样点自费完成1次核酸采样后才能离开,入境后首次采样不能到社会面便民点采样。 后续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所有个人须严格遵守上述防疫政策,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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