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祥顺路经营性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复函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6-03-06

横琴深合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关于商请核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祥顺路经营性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横深合资运函〔2025〕29号)收悉。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有关要求,结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营性停车场备案表》(备案编码:横琴【2025】041号)。经研究,现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祥顺路经营性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停车区域

免费时长

车型

收费标准

祥顺路

路边泊位

30分钟内免费(含30分钟)

20座及以下客车、2吨及以下货车

8:00-20:00

每车每30分钟2.5元

20:00-次日8:00

每车每次5元

20座以上客车、2吨以上货车

每车每30分钟5元

备注

1.在路边泊位连续停放未离场的车辆,仅可享受一次免费时长。

2.车辆离开车位视为离场。

3.停车超过免费时长后,超过的部分按实际时长收费,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实行计次收费时段除外)。

4.20座及以下客车、2吨及以下货车,停车时间跨越20:00的,20:00前实行计时收费,20:00后实行计次收费。

  二、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三、贵司必须加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按规定落实明码标价,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进行收费。

  此复。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