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粤澳深合劳人仲案字〔2026〕216号)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3-13

珠海横琴华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刘海娟诉珠海横琴华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一)、中山市华策置地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珠海市华策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劳动争议案件(案号:粤澳深合劳人仲案字〔2026〕216号),诉求为:

  三被申请人共同支付申请人2024年11月薪资共计人民币156,930.00元。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公告期内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中葡经贸中心9栋琴澳国际法务大厦3楼)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在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

  本委定于2026年4月27日9时30分,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中葡经贸中心9栋琴澳国际法务大厦3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沈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6-8858485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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