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润特商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等16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经查,你单位涉嫌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单位拟撤销你单位相关市场主体登记。
因你单位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本单位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详见附件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期内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综合执法处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你单位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可以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方式:0756-8688594
联系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综合执法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与艺文二道交叉口东北角)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