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多人受惠!符合这些条件可申请

来源: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合作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4-08-30

  为了鼓励澳门居民到横琴就业和生活,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可以享受合作区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也就是大家说的“澳人澳税”优惠政策 。目前已有超1500人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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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合作区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是怎样的?需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获得减税资格?

  01 了解优惠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澳门居民可享受优惠的所得包括:

  1、取得来源于合作区的综合所得,包括以下四项:工资薪金、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比如专利等)

  2、取得来源于合作区的经营所得

  3、取得来源于合作区经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不太理解?小编给大家举两个例子:

  例子一

  在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其他扣除的情况下,某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年薪为40万元人民币(约45万澳门元),原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约5.3万元人民币。

  但由于可以享受合作区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因此只需要缴纳约4500元人民币(约5100澳门元)的税费,税负下降超9成。

  例子二

  假设某澳门居民在合作区投资成为个体户,2024年年度利润为105万元人民币(约120万澳门元),原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约28万。

  根据合作区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只需要缴纳约6.4万人民币(约7.2万澳门元)税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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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减免税额计算公式

  参考现行澳门税制,综合考虑不属课税收益、固定扣除、扣减优惠以及职业税退税计划等因素计算澳门税负,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所得减免税额 = 合作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负 — 合作区综合所得对应的澳门税负

  ✦经营所得减免税额 = 合作区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负 — 合作区经营所得对应的澳门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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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记住每年两个重要时段

  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合作区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有两个重要时段:

  (一)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间

  每年1月至3月

  (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间

  每年3月至6月

  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间,澳门居民可以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港澳居民优惠减免测算,测算减免税额,并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V-Tax平台或前往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专区办理年度退税业务。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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