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听证公告(粤澳深合执行复〔2025〕8号)
时间: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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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潘某某不服被申请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作出的粤澳深合商事不撤决〔2023〕119号《不予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公开举行听证进行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4月8日(星期二)14时15分
二、听证地点
行政复议听证室(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港澳大道868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1楼102)
三、听证当事人名称
申请人:潘某某
被申请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参与旁听的人员,于2025年4月7日18:00前预约登记(联系电话:0756-893779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场,自觉配合安检,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告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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