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经过掺混(含掺水、稀释等)、更换包装、分拆、组合包装、削尖、简单研磨或者简单切割等一种或多种微小加工或处理的,不能享受。例如,仅进行简易切割、分包的食材、药材等,或仅对外包装进行简易加工后实现增值超过30%的不能享受。海关会与合作区管理机构建立联合评审机制,对是否属于简单加工和能否享受加工增值30%优惠政策进行综合判定。
仅经过掺混(含掺水、稀释等)、更换包装、分拆、组合包装、削尖、简单研磨或者简单切割等一种或多种微小加工或处理的,不能享受。例如,仅进行简易切割、分包的食材、药材等,或仅对外包装进行简易加工后实现增值超过30%的不能享受。海关会与合作区管理机构建立联合评审机制,对是否属于简单加工和能否享受加工增值30%优惠政策进行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