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联盟珠海论剑共襄年度盛会 运用仲裁解决纠纷将在合作区迎来全新“春天”

来源:合作区行政事务局、合作区法律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1-11-23

11月23日,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2021年度工作会议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仲裁制度衔接及仲裁国际化发展论坛在横琴举行,活动由珠海国际仲裁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秘书处(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协办。来自境内外19家权威部门和法律专业机构的负责人或代表、业内专家学者、工商企业界代表等现场和线上嘉宾共2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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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特邀省司法厅、广州市委政法委、珠海市政府、省委横琴工委、省政府横琴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香港律政司、澳门法务局相关领导出席,大湾区“9+2”城市仲裁机构、上海、海南等地仲裁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等机构派出专业人士参加会议,就大湾区仲裁联盟工作和合作区的仲裁事业发展交流分享、研讨磋商,为大湾区打造仲裁高地,共创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谋划策、排兵布阵。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板块举行,上午召开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第三次年度工作会议。下午,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与珠海国际仲裁院联合举办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仲裁制度衔接及仲裁国际化发展论坛”。会上发布并解读了《珠海国际仲裁院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别从共建跨境仲裁合作平台、深化仲裁机构改革、建立国际化仲裁机制、探索民商事法律制度的衔接等方面提出了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具体措施,尤其是创造性地提出了若干指导原则和方法,用以指引合作区仲裁活动中如何适用内地或澳门法律解决民商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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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横琴方案》)明确提出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国际审判、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更是合作区法治创新的重要一环。该《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横琴方案》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构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国际化区域仲裁中心,为合作区建设配套优质高效的仲裁和调解服务。

随着合作区开发开放全面铺开,越来越多的国际优质市场主体将在合作区聚集发展,越来越多的港澳居民及国际人才将在合作区就业生活,仲裁也必将在珠澳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按照《实施方案》,珠海国际仲裁院将以合作区建设为契机,更加深入、更加精准、更加全面的利用合作区建设所带来的巨大辐射作用,对标国际通行的商事仲裁制度和商事惯例,对接内地与澳门两套民商事规则和制度体系,创新仲裁机制体制,在仲裁领域率先推动珠澳两地规则衔接。

《实施方案》的发布得到了与会各机构以及法学专家高度评价。他们纷纷表示,这是在法律层面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探索尝试,也是新时代珠海国际仲裁院深化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重要举措,展现了珠海仲裁服务国家战略布局和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担当作为。参加研讨会的专家学者围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仲裁制度衔接及仲裁国际化发展”主题展开了深度研讨,提出了许多前瞻性的理论观点,分享了各自的最新研究成果,为合作区仲裁发展建言献策。

“《横琴方案》赋予合作区在法治创新上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合作区的仲裁创新实践具备共建共融和国际化的‘土壤’,下一步要在做强做大珠澳跨境仲裁平台建立仲裁协同创新机制围绕四大产业对标建立国际化仲裁规则、加大力度培养人才方面下功夫,更好地服务合作区商事主体。伴随合作区建设全面铺开,我深信,未来在合作区运用仲裁解决纠纷也将迎来全新的‘春天’。”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事务局代理局长钟颕仪表示。

“大湾区仲裁机构应深化粤港澳合作,发挥三地综合优势,为大湾区内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法律服务。用好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独特优势,做好大湾区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期待三地仲裁业界不断深化交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仲裁高质量发展。”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

自2018年9月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成立以来,大湾区各城市在创新仲裁机制、加强仲裁交流协作、提高仲裁知名度和公信力等方面成效显著。仲裁因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公正、高效、便捷解决纠纷的特点,得到越来越多市场主体认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在商事活动中得到更加普及的运用,3年来三地11城的仲裁受案数量及受案标的总额均有不同程度上升。

当天上午,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年度工作会议听取了2021年联盟工作情况的报告,总结提炼联盟秘书处发起湾区仲裁机构“四个共享”倡议、助力广东自贸试验区“临时仲裁”受案落地、联盟智库建设初见成果三个工作亮点,并发布了涵盖“APEC成员跨境电商线上仲裁平台”“横琴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长三角、大湾区仲裁机构战略合作”“珠海国际仲裁院体制机制改革”等内容的“十大经典案(事)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秘书处的职能由广州仲裁委南沙国际仲裁中心承担,广仲深耕粤港澳大湾区,从仲裁的追随者成为引领者,从规则的参与者成为制定者。

珠海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吴学艇介绍:珠海国际仲裁院在本届联盟工作会议中发布的两个案(事)例,都是为未来合作区建设服务的具体举措。未来高度开放的合作区将会成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交汇区,在合作区内的民商事争议解决过程中就会面临不同法域背景的法律制度体系下的机制衔接、规则对接问题,还会涉及到民商事法律制度和规则平行适用与交叉适用的问题,也有可能会发生部分澳门民商事法律在合作区的延伸适用等问题,联盟多方共建跨境仲裁合作平台以及珠海国际仲裁院完成机构改革和推行仲裁机制的国际化对解决这些问题都打好了基础、也是对仲裁制度特点和优势的充分运用,目的都是为了让仲裁更好地服务合作区建设。

在会议经验分享交流环节,珠海国际仲裁院结合今年改革情况,向大湾区11个城市的仲裁机构介绍了该院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经验,引发了与会代表的热议。他们表示,珠海国际仲裁院坚持开放创新,锐意革新体制,建立完善符合仲裁发展规律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高比例聘任港澳及法学界知名专家进入理事会,对内地其他仲裁机构的体制改革、持续提升仲裁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具有积极的参考借鉴意义。与会代表还认为,监督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机制解决了仲裁机构独立性和监督有效性的有机衔接问题,在国内具有首创意义。

四十年铸就辉煌,大潮起珠江;新时代勇担使命,乘风再启航。“未来,珠海国际仲裁院将提振特区人‘拓荒牛’精神,奋起一往无前的冲劲、百折不挠的韧劲、经久不衰的后劲,同大湾区仲裁联盟合作伙伴及政商各界朋友一道,勠力同心、开荒拓路,为建设美丽湾区、美丽珠海不懈努力奋斗。”珠海国际仲裁院院长王瑞森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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