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现决定于2025年8月2日启用部分路口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含新增及重新启用设备)。具体如下:





上述路口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类别为:
01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02
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03
驾驶机动车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变更车道的;
04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05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06
不按规定倒车的;
07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08
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
09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自2025年8月2日起,对上述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
特此通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