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出台新政!这些企业将受惠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发布日期:2026-01-15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持续降低企业办公成本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正式发布,通过租金扶持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引导企业扎根成长。政策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该政策旨在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支持企业在合作区集聚发展、实现实质性运营,培育优质产业生态、深化琴澳产业融合。

  PART 01

  补贴覆盖面扩容  普惠性红利增强

  此次出台的《扶持办法》秉持普惠性原则,覆盖合作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深度契合琴澳产业协同发展需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合作区进行实质性运营且主营业务属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可享受相应的租金扶持。

  新政的设计将扶持范围锚定在与合作区共同成长的产业实体上,让政策红利能广泛惠及科技创新、文旅会展、中医药等众多重点领域的成长型企业,持续优化合作区企业发展营商环境,为琴澳两地产业协同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PART 02

  提供梯度化租金支持  助力企业降本扩规

  此次《扶持办法》的核心,在于构建了与企业发展规模动态适配的梯度补贴机制,深入关切琴澳产业实体成长规律。

  根据企业实际工作人员数量,设立了两档清晰的扶持标准:

  对于5人及以上、100人以下的企业,按照租金单价不超过评估价的50%、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且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租金单价执行补贴;

  当企业规模壮大至100人及以上时,补贴标准显著提升,按照租金单价不超过评估价的80%、不超过80元/平方米/月且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租金单价执行补贴。

  政策条款的梯度化设计,实质上是为企业从初创到发展壮大的全周期过程提供支持,鼓励企业在合作区扩大团队规模、深化实体运营,为琴澳产业协同发展筑牢成本优势,助力两地产业生态发展。

  PART 03

  深挖潜力强化培育  护航企业稳健发展

  《扶持办法》进一步完善扶持标准规范化、审核流程高效化,在全面普惠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区内具有潜力的企业群体的扶持,彰显了聚焦产业发展、赋能企业成长的政策导向,为琴澳企业提供更优质、精准的政策支撑保障。

  一方面,对符合持股条件的澳资企业,统一按租金单价不超过评估价80%、不超过80元/平方米/月且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租金单价执行补贴,有效降低澳资企业在合作区发展的初创门槛与运营负担。

  另一方面,入选合作区“育苗培优”计划的企业,在租赁办公用房实际办公的,可参照澳资企业标准享受租金补贴,赋能具有潜力的成长型企业。

  此次《扶持办法》的出台,不仅是对企业进行减负增效,更是合作区引导产业布局、推动琴澳产业融合的关键信号。政策通过扩大受惠企业范围、提供切实的支持、并辅以规范透明的申请与执行流程,持续吸引并留住具备成长潜力的市场主体,为合作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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