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的文化活动(项目)团队,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6年度下半年拟办文化活动扶持项目征集已经启动,快来看看怎么申请吧。
01 项目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18时止,须在此期间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02 项目征集基本要求
本次征集的合作区文化活动(或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主体为企业的,须符合第2/2023号执行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实质性运营认定规则》规定的实质性运营条件。社会组织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参照该标准执行。
(二)申请主体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文化事业发展扶持办法》(详见附件1)相关条款,并按照《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文化事业发展扶持办法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详见附件2)项目征集阶段的申请材料清单准备相关资料。
(三)材料递交
1.纸质版材料
(1)根据《申请指南》具体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全部放入同一个信封内并进行密封,封面请参考《文件封面模板》(详见附件3);
(2)送达方式:请于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期间),直接送达或以邮寄方式送达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政务服务中心84号窗口。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须承担邮递
2.电子版材料
申请主体在递交纸质版材料的同时,需同步将纸质版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swhtyc@hengqin.gov.cn),邮件名称为“【文化办法征集】申请主体名称+活动/项目名称+申请类别”。
注:以上文件模糊不清或没按要求办理的,按无效材料处理,不作任何形式退回。
咨询电话 :0756-8300037
03 项目评审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根据申请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原则为: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组建评审小组,结合申请主体的现场陈述,对文化活动(或项目)的资金预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组织实施等方面综合评分,按照分数高低,择优选择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影响力的文化活动(或项目)列入年度资助计划。
04 其他事项
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经评审后纳入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年度资助计划的文化活动(或项目),如无故或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取消或延期的,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有权取消该项目申请主体下一年度的申请资格。
欢迎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请,转发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