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购房成本将降低!横琴住房新规4月1日起执行,详情如下:

要点解读
Q: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A:2026年4月1日起,购房家庭在合作区管辖区域内无房或仅持有一套住房,在横琴购买住房时,可按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住房享受相应的契税优惠税率。4月1日前已在横琴购房但未缴纳契税的若符合规定可按本政策执行。
Q:“家庭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住房”所指的“家庭”包括哪些成员?
A: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时,凡上述家庭成员名下登记的住房权属都应被纳入统计。
Q:“家庭唯一住房”“家庭第二套住房”可享受的契税优惠是什么?
A:(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Q:纳税人如何办理优惠?
A: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可授权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取得家庭住房套数,合作区住房交易契税优惠的套数查询区域范围为合作区管辖区域。具体可前往合作区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税务专柜办理或拨打1236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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