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这项扶持政策,开始申报

来源:横琴民生 发布日期:2026-03-27

  2026年第一批次合作区澳门青年创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已开始,符合条件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快来申报吧!具体申报内容如下:

  申报对象

  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促进澳门青年创新创业的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

  申请扶持或奖励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第 2/2023 号执行委员会规范性文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实质性运营认定规则》规定的实质性运营条件;

  (二)申请或者享受本办法扶持或奖励期间,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联机构或者异常经营机构名单内;

  (三)承诺入驻基地之日起,五年内不迁出合作区,不改变在合作区的纳税义务。

  

△《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促进澳门青年创新创业的办法>的通知》

  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

  3月24日至4月3日

  2.申报材料

  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促进澳门青年创新创业的办法〉申请指南》。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促进澳门青年创新创业的办法〉申请指南》

  3.申报方式

  (一)请申报单位将提交的所有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递交至指定收集地点。

  申报材料原件需扫描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后,同步报送至邮箱:hqyouth2023@163.com。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创业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请申报单位根据意向入驻的基地,或已入驻的基地选择申报材料指定收集点,具体如下: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综合服务窗口

  地址: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二层84号窗口。

各基地收集点(申报单位意向或已入驻的基地)

  

  申报咨询

  咨询电话:0756-8841227、0756-8939024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须按申报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因申报材料不准确、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等原因退回申请的,申报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条件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快来申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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