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发布公告!事关消防机构设置

来源:合作区消防救援支队 发布日期:2026-08-12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消防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单位:

  根据国家消防改革方案和上级有关批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消防救援支队正式成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消防救援支队承继原珠海市横琴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应急救援、火灾预防、消防执法、消防宣传等职责;原大队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消防救援支队继续办理,原大队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以及核发的消防安检合格证件继续有效。

  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北路400号,邮政编码:519031,消防报警电话:119,业务咨询电话:0756-2990148。

  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消防救援支队规范简称为“横琴消防支队”,自2026年8月11日起启用新公章,原“珠海市横琴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印章同时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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