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琴口岸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第二阶段安排的通告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有关要求,保障横琴合作区分线管理政策有序实施和横琴口岸通关安全畅顺,促进琴澳产业融合发展,经粤澳相关部门协商一致,现就横琴口岸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第二阶段安排通告如下:
一、横琴口岸仅准许琴澳之间货物通关,含在合作区内完成航空打板或跨境电商清单模式监管作业,并运往澳门的货物。过境合作区货物(经合作区直接往来内地与澳门的货物)暂不能通关。
二、横琴口岸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时间为每日09:30至17:00(含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
三、超限货车(长度超过16m,宽度超过2.5m,高度超过4.25m),或需要在上述规定的通行时间外通关的货车,需提前至少6小时向琴澳两地有关部门预约通关。(24小时统一预约受理平台及电话:横琴合作区智慧口岸公共服务平台,0756—6868688)
四、供澳鲜活产品及其运输车辆、供澳危化品及其运输车辆维持现行通关安排不变。
五、货物经横琴口岸进出口应采用电子报关方式完成报关。
六、粤澳相关部门将结合实际需要,逐步完善横琴口岸货物及其运输车辆通关安排。
七、本通告自2026年8月26日0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发展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