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琴澳联动支持飞机租赁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飞机租赁扶持办法》)正式印发,并将于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新政覆盖保税直租、跨境转租赁、航空资产盘活、老旧飞机拆解改装等全产业链,不仅推出涉澳租赁业务补贴,还设置国产飞机专项奖励,助力国产飞机“出海”。
《飞机租赁扶持办法》是合作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等政策精神,推动飞机租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各类扶持措施,培育和发展合作区飞机租赁产业,拓展国产飞机和航空后市场业务,深化琴澳两地融资租赁业联动。
01 夯实基础 培育飞机租赁产业
《飞机租赁扶持办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合作区开展飞机保税直租和保税转租赁业务,按实收租金给予业务落地和持续经营扶持,推动飞机租赁业务在合作区集聚发展。
同时,聚焦航空资产盘活与跨境流转,对境外飞机租赁资产交易至境内延续租约、境外二手飞机经营租赁引进、原境内保税飞机再租变更租约以及“客改货”飞机经营租赁等重点业务给予叠加扶持,进一步丰富合作区飞机租赁业务类型,加快培育合作区航空金融产业。
02 澳琴联动 拓展跨境服务场景
《飞机租赁扶持办法》对面向澳门承租人开展的飞机租赁、在澳门完成飞机交割等涉澳业务予以专项扶持,以飞机租赁业务落地助力澳门提升空港服务能力、融入全球航空资产配置体系。
同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探索澳琴飞机租赁交易架构创新,对澳琴双向联动转租赁业务设置专项扶持,发挥澳门国际窗口功能与合作区跨境金融优势,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03 延伸链条 支持国产飞机与航空后市场
《飞机租赁扶持办法》对国产民航客机租赁业务给予专项扶持,支持国产大飞机战略。
此外,鼓励在合作区实现飞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对直接购置老旧飞机整机并在合作区开展拆解、改装、二手航材销售业务予以扶持,带动租赁、交易、维修、拆解及航材流通等业态协同发展。
下一步,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将推动《飞机租赁扶持办法》落地见效,逐步搭建飞机租赁产业配套服务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服务,为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