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支持合作区加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 时间:2023-02-26

  《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金融机构为合作区科创、文旅、商贸、会展等产业提供金融支持,着力加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多措并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21.jpg

  加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

  《意见》鼓励银行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设立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促进琴澳银行和投资机构优势互补,协同合作,更好支持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同时,《意见》提出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为澳门高等院校及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区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及琴澳金融机构,结合资本市场,创新服务大湾区科创提供探索空间。

22.jpg

  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

  跨境贸易方面,《意见》支持合作区内银行凭电子信息直接为区内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便利化结算服务;同时,允许合作区内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在境外直接购汇后支付给境外出口商,支持开展真实、合法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金融机构可为相关企业提供便利的跨境结算和贸易融资服务。

23.jpg

  跨境投融资方面,《意见》提出提高外商直接投资汇兑便利程度。开展取消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试点。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合作区开展境内股权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进一步简化外商开展境内股权投资手续。

  《意见》明确优化外债管理,探索合并交易环节外债管理框架,完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管理。支持合作区非金融企业,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自主借用外债,逐步实现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此外,《意见》对合作区内具有特殊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在境外上市、发行债券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简化汇兑管理手续。

  下一步,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将积极引导各类金融要素聚集,加大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用足用好国家金融部门给予的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支持发展跨境电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等新业态,吸引更多有实力的实体企业到合作区布局,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利用琴澳金融一体化的独特优势,形成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