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条例》把《总体方案》机制红利写入合作区首部综合性法规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横琴条例》)自出台之日起便受到琴澳各界广泛关注,其推动合作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各项创新举措备受好评称赞。作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及的法治保障措施之一和合作区首部综合性法规,合作区执委会副主任吴子健形容未来的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更能放手去做”。
具体而言,《横琴条例》聚焦治理体制和法治保障,支持合作区加快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形成出台了系列符合合作区当下运作实际和长远发展需要的系列保障举措。结合具体条款,合作区工作机构和法律业界人士均认为,《横琴条例》将对合作区打造法治高地,进一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机制已明确:为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
合作区位处改革前沿阵地,其“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体制正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创新尝试。作为一项具体机制安排,合作区管委会及执委会相关机构崭新面世。《横琴条例》最为直接的影响在于,明确了合作区管理和执行机构的职责定位和职权范围,赋予人事任免、行政管理、财政预算、综合执法等日常运作和创新发展所需的权限。
曾为《横琴条例》制定提供建议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董皞认为,《横琴条例》最突出的亮点便是把政策层面的规划蓝图转化为法律形式的具体规定。董皞表示,“要把纲要和方案具体落到实处,必须由法律法规予以具体规范,借此转化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可具体操作执行、有主体权责、可体现法律后果的行动准则。从而使各方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合作区沿着规划路径高效发展。”
合作区的首个完整自然年同时也是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全面铺开制度建设的一年,这些立足“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基础工作与琴澳民众可观可感的各类“小切口”生活体验密不可分。这也意味着,诸多《横琴条例》规定的发展举措与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当下聚焦的各项工作相互吻合。
据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局长钟頴仪介绍,在立法方面,合作区正在推进通过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让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和澳门医疗人员以便利的方式在合作区执业;在律师管理方面,合作区正在研究设立律师协会的必要性和路径;在高端法律服务方面,合作区正在研究准备相关扶持办法,以及研究在合作区提供澳门和葡语系国家法律查明路径。钟頴仪表示:“目前,合作区还在推动构建法律服务集聚区,希望引进不同公共法律服务载体,优化涉外法律服务。”
根据《总体方案》的规划要求,到2024年,应实现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体制机制运作顺畅、琴澳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建立等发展目标。在推动实现上述目标的过程中,由于粤澳两地在法律用语和习惯上存在一定差异,普法工作被赋予重要意义。钟頴仪表示,《横琴条例》颁布后将加强在琴澳两地的普法宣传工作,并通过培训等方式让部门工作人员深入认识《横琴条例》,“营造一个大家都关注和了解《横琴条例》的社会氛围。”
在金杜中国管委会执行合伙人、横琴联营所负责人赵晓红看来,《横琴条例》不仅对支持合作区发展的产业做了更加具体性的指引,更重要的是为合作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强化了法治保障。“随着琴澳两地规则的衔接与合作区商事机制的创新,相信合作区对港澳,乃至大湾区到国内外企业的吸引力将持续增强。”赵晓红说。
落实在路上:合作区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即将出台
2022年4月28日,住所地设于合作区的珠海国际仲裁院与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澳门世贸中心仲裁中心、澳门仲裁协会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共同启用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在线办案系统。该系统将推动仲裁流程电子化与便利化,使珠澳两地仲裁机构的协作联系更加深入紧密。
“企业的自主选择权是衡量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新平台将给予在内地的企业或个人在仲裁服务模式及制裁上的选择权。”澳门世贸中心仲裁中心秘书长黄淑禧表示,借助这一平台,合作区现在具备为琴澳当事人提供更加灵活、快捷和有效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条件。
在《总体方案》的框架下,《横琴条例》进一步提出,鼓励合作区仲裁机构借鉴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建立国际通行商事仲裁机制,搭建琴澳仲裁合作平台;鼓励在合作区依法开展国际商事调解。当事人达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商事调解协议,经公证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或者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与此同时,珠海国际仲裁院院长王瑞森留意到,“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的表述首次出现在政策性文件当中。在商事调解领域,《横琴条例》建议朝着“调解机构如何树立公信力,调解书如何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方向探索发展。
“加快建设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对于合作区而言,非常迫切也非常重要。”王瑞森表示,随着合作区进一步发展,市场主体对于多样化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非常旺盛。法务集聚区能够整合诉讼、仲裁、调解、公证、鉴定、法律查明等一批高水平、专业化、国际化的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成为集公共法律服务、专业法律服务、法治研究和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成为大湾区的又一法律服务高地。王瑞森还透露,珠海国际仲裁院计划于今年四五月入驻横琴国际法务集聚区,为境内外商事主体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对于合作区法律事务工作者和法律行业从业者而言,携诸多利好措施和鼓励方向而来的《横琴条例》仅仅只是合作区打造优质法治环境的开始,法治保障建设之路始于当下。钟頴仪介绍:“合作区接下来将结合《横琴条例》条款,继续制定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进一步为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