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2026年除“四害”消杀工作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6-08-17

  【项目概况】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2026年除“四害”消杀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8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6-107

  项目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2026年除“四害”消杀工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超过上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2026年除“四害”消杀工作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主要内容:2026年除“四害”消杀工作服务项目,一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

  2)服务期限:2026年9月至2027年8月,一年共计20次。其中1月至3月和12月每月消杀1次,4月至11月属于蚊媒活跃期,每月安排消杀2次。

  3)项目属性:非政府采购项目(限额以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和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2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2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2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二节的“1.3.2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3.3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3.3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要求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截止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报名登记表;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4)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陈小姐0756-2255677、2550023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机构名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地址:横琴港澳大道 868 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6-8935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邮编:519075

  联系方式:0756-2255677、2550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芮一帆

  电话:0756-2255677、2550023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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