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发布日期:2022-01-27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2〕7号),现开展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横琴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请按《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附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含退回修改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请报送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宝兴路189号综合服务中心50号窗口。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1 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2 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说明.doc

附件3 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企业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4 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事项)企业申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5 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企业申报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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