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通知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发布日期:2023-02-06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降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的运营成本,根据《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珠横新办〔2020〕15号)规定,现启动2022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按政策申请2022年下半年租金补贴的企业或机构;

  (二)按协议申请2022年租金补贴的企业或机构;

  (三)其他符合条件按协议申请租金补贴的企业或机构。

  二、补贴园区范围

  按照《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第三条园区范围“横琴创意谷、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中拉经贸合作园(横琴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横琴国际商务中心(ICC),以及经横琴新区管委会同意集中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载体和服务的专业园区”。 

  三、补贴标准

  以《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第六条为准。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和审核:企业在横琴企业专属网页进行线上备案及申报(网址:https://qy.hengqin.gov.cn/)。所在园区运营单位对企业线上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后,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对企业进行复核。线上申报资料如下:

  1. 按政策申请2022年下半年租金补贴的企业或机构: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按政策申请);

  (2)社保在职人员缴费花名册,按月提供;

  (3)租金发票;

  (4)根据申请租金标准的情况,提供符合补贴标准的相关资质证明。

  2. 按协议申请2022年租金补贴的企业或机构: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按协议申请);

  (2)项目合作协议/承诺函;

  (3)租金发票;

  (4)按协议申请企业或机构需提供2022年度协议承诺指标完成情况表,及指标完成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

  3. 其他符合条件按协议申请租金补贴的企业或机构: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按协议申请);

  (2)项目合作协议/承诺函;

  (3)租金发票;

  (4)按协议申请企业或机构需提供相应年度协议承诺指标完成情况表,及指标完成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各园区运营单位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受理和日常实地办公核查,出具初审意见的函。根据工作需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可对企业开展进行实地办公核查。

  (二)公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通过审核的拟扶持企业名单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官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企业,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向其下达租金补贴通知并拨付资金。

  (四)线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网址:https://qy.hengqin.gov.cn/hq-enterpriser/before/article.html?id=10005409

  五、备案及申报时间

  备案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已备案企业无需重复备案;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21日,不符合条件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0756-8937002。

  附件: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珠横新办〔2020〕15号)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2月6日

      附件: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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