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各用人单位:
根据《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珠横新办〔2020〕14号)、《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补充规定》(珠横新办〔2020〕27号)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度特殊人才奖励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文件,现启动2022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请工作,申请时间为2023年9月5日至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相关企业按照《2022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指南》的各项要求保质、按时完成特殊人才奖励申请工作。
特此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