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春季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办幼儿园转学插班报名的通知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5-12-24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将开展2026年春季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转学插班工作,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根据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插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本次启动4所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具体年级如下:

  横琴中心幼儿园开放小班、中班招生。

  横琴子期幼儿园开放小班、大班招生。

  横琴伯牙幼儿园开放中班、大班招生。

  横琴颂琴幼儿园开放小班至大班招生;该学期起横琴颂琴幼儿园试点开设托班,开放托班招生,招收少量适龄幼儿。

  已在合作区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不予区内转学。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限制

  1.托班: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

  2.小班: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

  3.中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4.大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类别

  符合以下类别的幼儿,可申请合作区公办幼儿园插班

  1.优先保障类学生(简称保障生)

  军人优待对象、警察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抚优待对象、抗击疫情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协议类高管等人员子女。

  2.户籍类学生(简称户籍生)

  ①具有横琴户籍的适龄幼儿;

  ②法定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澳门适龄幼儿。

  3.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简称政策生)

  ①法定监护人为合作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的适龄幼儿;

  ②法定监护人持有珠海市英才卡、优粤卡,或取得博士学位,且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适龄幼儿;

  ③法定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港、台、外籍适龄幼儿。

  符合以下类别的幼儿,可申请横琴颂琴幼儿园托班托位

  1.优先保障类学生(简称保障生)

  军人优待对象、警察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抚优待对象、抗击疫情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协议类高管等人员子女。

  2.户籍类学生(简称户籍生)

  ①具有横琴户籍的适龄幼儿;

  ②法定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澳门适龄幼儿。

  3.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简称政策生)

  法定监护人为合作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的适龄幼儿。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31日9时至2026年1月7日18时。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电脑登录合作区公办学校及幼儿园招生系统(https://14.29.71.19:8860/visithqedu)进行报名;微信关注“横琴民生”公众号,在“民生服务”栏目中点击“入学招生报名”进行报名。完成报名后,系统支持在报名时间内再次登录修改或补充报名信息和证明材料。

  (三)意向填报及录取

  申请公办幼儿园插班学位的适龄幼儿可填报两所意向幼儿园。录取工作遵循“意向参考、顺序投档”原则,结合第一、第二意向按招生类别顺序依次开展资格审核与录取。若第一意向幼儿园学位已满,即转入第二意向幼儿园依次审核录取;若两所意向幼儿园均无法录取,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结合区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申请托班托位的适龄幼儿仅能选择横琴颂琴幼儿园,符合条件的按招生类别依次录取,托位录完即止,不作调剂。

  四、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

  在本通知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合作区招生系统,用学生身份证件号码注册,按照申请类别,对应填写学生及法定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等,上传学生出生证、学生及家长户口簿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齐全无误、清晰完整。点击保存,确认成功提交。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双(多)胞胎报读同一所幼儿园的,请于系统报名表格相应选择内进行勾选,因未勾选造成的学位分配问题,由家长自行承担。

  (二)资料审核(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21日)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汇总网上报名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等部门,以2026年1月7日及之前各部门在册信息核实报名登记资料。

  (三)查询学生的插班录取结果(2026年1月21日)

  登录合作区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四)入园通知(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30日)

  入园通知及后续报到事宜由录取幼儿园负责,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不再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录取顺序与报名时间先后无关。因法定监护人信息录入不准确或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信息及证明材料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和上传(详见附件)。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幼儿,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已分配学位的可取消学位。

  (三)插班学位有限,可能无法满足所有符合条件幼儿的插班需求,家长在家庭购房和户籍迁移时请谨慎考虑。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进行统筹安排学位,如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未被录取的,请家长做好合理安排。

  (四)以下情形不予转学:

  1.幼儿已就读合作区公办幼儿园的;

  2.幼儿年龄不符合所报年级年龄要求范围的。

  六、名词解释

  (一)房产

  本细则和附件提及的“房产”,特指合作区范围的房产,且房产登记用途须为“住宅”或“成套住宅”。所有房产信息均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珠海市个人房产预告登记证明》等房屋权属证明记载为准。

  (二)完全产权房产

  本细则和附件提及的“完全产权房产”,是指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占有同一房产的产权份额为100%。

  (三)高管

  本细则和附件提及的“高管”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这里的经理、副经理,是指《公司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经理、副经理。这里的财务负责人是指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财务负责人员。这里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董事会秘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则是为了赋予公司自治的权利,允许公司自己选择管理方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但是,这些人员(职位)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文加以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公司法》第六章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履行法律和章程规定的义务。

  七、其他

  (一)合作区招生系统

  https://14.29.71.19:8860/visithqedu

  (二)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

  http://www.hengqin.gov.cn/livelihood/

  (三)咨询电话

  0756-8841660

  (四)咨询窗口

  合作区民生局综合窗口: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84号窗口

       具体地址(导航可搜索):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

  (五)解释权

  本文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负责解释。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