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6〕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博士后工作实际,开展合作区2026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详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年)》(以下简称《工作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新设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申请表、佐证材料、推荐汇总表)于2026年2月14日前报送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港澳大道868号1号楼3楼),上述所有纸质材料应同时附PDF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idc_postdoc@hqidcg.com(统一标题:xx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材料)。逾期报送以及报送材料不全的,均不予受理。
填写申报材料需严格遵守以下原则: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规范整齐,涉密内容需作脱密处理。统一格式制作,封面为附件2首页并用A4浅黄色皮纹纸胶装(注意:本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应填写申报单位自身内设的部门),正文双面印制,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表》-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围绕设站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提供,可缩放排版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年度企业纳税总额证明,与流动站合作意向协议书、博士后劳动合同、进站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工作站分站或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公文及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材料,入选榜单、科技奖励、承担项目及入选各类平台批复文件等符合推荐条件的佐证材料)
(二)审核推荐
经合作区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评审推荐的申报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材料须与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合作区人才工作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拟推荐单位公示。
特此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6年1月28日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756-393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