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推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4-08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于2025年3月起试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试行一年来,电子证照凭借审批流程更简、办事效率更高、群众体验更好的优势,受到广大代理记账机构的好评。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合作区范围内正式推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代理记账许可电子证照

  (一)实施范围与形式。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合作区范围内新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统一通过财政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签发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动态管理机制。电子证照实行动态管理,机构申请名称变更的,经审批同意后由系统自动更新证照信息,原电子证照编号保持不变;机构申请终止或依法被撤销的,电子证照同步作废。

  二、存量纸质证书过渡安排

  (一)效力衔接与电子证照配置。此前已领取纸质证书的存量代理记账机构,纸质证书法律效力保持不变。合作区财政局已为所有存量机构同步生成电子证照,相关机构可登录监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使用。

  (二)纸质证书交回情形。存量机构出现以下情形时,需向合作区财政局交回原纸质证书:办理机构名称变更的;申请终止代理记账业务的;代理记账许可被依法撤销的。

  三、电子批文同步发放

  业务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审批决定等文件,统一以电子形式随办理结果同步发布,相关机构可通过监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四、电子证照真伪查验

  代理记账许可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法律效力等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验真伪:扫描电子证照下方的专属二维码;登录财政部电子证照查验平台输入证照编号查询(https://dzzz.mof.gov.cn/verify/index.html)。

  五、联系方式

  各代理记账机构在电子证照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0756-8842879或8937991联系合作区财政局咨询;若需现场咨询,可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行政大楼四楼406室办理。

  特此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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