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中关于推动民生融合、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要求,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改革,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针对不同人群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签约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与居民获得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推进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合作区实际,现就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包(以下简称个性化服务包)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合作区内所有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个性化服务包。服务包项目设置应与机构服务能力相匹配,不得包含国家及广东省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定价与收费方式
(一)定价类型
个性化服务包应针对特定人群或特殊健康需求设计,体现服务差异化和品质化。服务包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服务成本、市场供需状况、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合理确定。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得超过政府最高指导价。
(二)收费方式
个性化服务包采用按年收费,其中医疗服务项目按实际服务量计费,转诊协调、健康咨询、定期随访等非医疗服务项目可按成本测算纳入总费用,具体方式应在签约协议中明确约定。
费用分担方面,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由医保基金支付相应部分后,其余部分由签约居民与医疗机构共同承担。不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如未参保、使用自费项目、医保额度用完、非医疗服务费用等)则由签约居民与医疗机构共同承担。
三、签约原则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落实知情同意制度,由居民自愿选择,不得暗示或变相强制居民接受服务包。
四、备案流程
(一)提交申请
医疗卫生机构向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提交备案材料,包括:《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包备案申请表》(附件1)、服务包详细说明(项目内容、服务标准、团队资质等)、收费标准测算说明、市场比价及定价合理性分析等。
(二)审核公示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网或机构现场公示5个工作日。
(三)备案生效
公示无异议的,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予以备案,定期将备案信息与珠海市医疗保障局互通,并向机构发放《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包收费备案回执》(附件2)。备案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年,到期需重新备案。机构应严格按照备案内容提供服务并收费,如需调整应重新备案,不得擅自提高收费、减少服务或收费不服务。
五、创新服务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对接澳门民生需求,针对非合作区生活就业的澳门居民,结合其健康管理与就医习惯,设计推出个性化服务包。支持机构探索与澳门医疗衔接的服务模式,在服务内容、支付方式等方面开展创新。该类个性化服务包的研发、推广及实施经费由医疗机构从医疗收入中统筹安排,其收费标准可区别于已纳入本地医保体系的签约居民。
个性化服务包若面向非合作区生活就业的澳门居民,则必须同步面向在合作区生活就业的琴澳居民开放。具体服务对象范围、证明材料及设计原则详见附件3。
六、监督管理
(一)日常监管。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会同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珠海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服务包执行情况、收费合规性及服务质量。
(二)社会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包内容、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居民可通过12345热线或合作区政务平台反馈意见。
(三)违规处理。对未备案收费、超标准收费、服务质量不达标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服务包签约与收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责任。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