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粤澳深合金融通〔2025〕59号,以下简称《私募扶持办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促进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8月5日。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符合《私募扶持办法》适用对象要求的企业或组织,且须分别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申请主体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的:
1.在合作区依法纳税并且实质性运营;
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存续登记;
3.合规展业,申请扶持时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联机构或异常经营机构名单内;
4.不存在其他有权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情形。
(二)申请主体是金融行业组织的:
1.在合作区依法纳税并且实质性运营;
2.合规展业,申请扶持时不存在其他有权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情形。
(三)申请主体是合作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人的:
1.该主体或其分支机构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
2.合规展业,申请扶持时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联机构或异常经营机构名单内;
3.不存在其他有权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情形。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度促进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四、申报要求
(一)2025年度促进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请受理方式进行,申报主体需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home),根据系统操作指引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
(二)项目提交后,由受理机构对申报主体的信息进行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全的,在系统退回并告知需补齐的资料,申报主体需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原则上应当自退回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至受理机构,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可在期满前向受理机构书面说明理由申请延期。逾期且未申请延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
(三)申报主体应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扶持资金的,应退回扶持资金并按《私募扶持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四)扶持资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申报主体指定账户,鼓励并支持数字人民币在合作区各类财政资金发放场景的应用。
五、申报咨询电话
(一)政策申报咨询:0756-2214529。
(二)系统操作技术咨询:0756-8841172。
特此通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