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小学校服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6-07-21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合作区各校(园):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2026年广东省中小学校服集中整治重点攻坚项目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合作区中小学校服市场化改革工作,结合合作区实际,我局制定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小学校服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6年7月21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小学校服市场化

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确保校服质量安全和品质,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广东省关于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合作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家长和学生自主选择、市场主体充分参与”的原则,改革现行中小学校服管理模式,实现属地统一选用模式,落实中小学校服“一区一款”,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退出采购主体,逐步全面推行市场化改革。

  有序清退旧款校服。合作区各中小学校应与原供应商对接沟通,分阶段压降原有校服采购供货规模,有序推进现有库存消化,缩减调整产能,避免校服资源浪费。

  自主选购新款校服。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实施中小学校服市场化选购机制,合作区各中小学新生自愿从市场渠道自主选购统一新款校服;学校停止新增校服供应合作签约,不再承担校服统一订购、集中代购等相关工作;过渡期内新旧款校服均可正常穿着使用,确保平稳过渡到统一款式阶段。

  二、实施范围

  合作区各中小学校。

  三、实施办法  

  (一)组织校服款式遴选。2026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区中小学校服设计款式,组织合作区家长、学生参与投票,并通过综合评选确定合作区统一校服款式。统一校服款式设计应充分融入合作区文化元素,同时兼顾美观性、实用性和安全性,全区统一款式,以关键部位不同色彩搭配作为学段区分。款式一经选用后,保持相对稳定;确需保留原有校服款式的学校,应向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备案后继续沿用,并主动向社会公示校服款式。

  (二)规范校服生产标准。校服生产标准应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相关标准如有更新,应严格执行最新有效的国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选用更优质面料、先进工艺与技术,研发生产更高品质校服,满足家长和学生的多元化需求。鼓励校服生产企业实行“一物一码”,在每件校服上绑定唯一溯源码,便于多方监管,保障校服质量安全。

  (三)明确校服采购方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退出采购环节,不再作为采购主体与校服供应商新签订服务合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经统一款式的校服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和其他相关信息,引导各类优质服装企业积极参与校服生产和销售,优化市场供给,由市场决定价格,家长自愿选购,构建公平公开、优胜劣汰、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市场秩序,促进校服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各中小学校要制定本校校服管理办法并做好宣传,明确自愿购买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严禁将校服穿着纳入学生德育或活动考核评价范围。

  (四)做好过渡衔接管理。本次校服市场化改革设置5年过渡期,分批、分步推进校服款式更新工作。自2026年起,各中小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可自愿购买全区统一新款校服;非起始年级学生如需更换校服,可以继续选择原校服款式或自愿购买新款校服。对于原校服采购供应合同服务期已结束的学校,不再新签订采购服务合同;对于仍在合同期内的中小学校,应与供应商友好协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确保过渡期平稳有序。

  四、职责分工

  (一)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统筹做好区内中小学生校服市场化改革工作,做好相关政策的宣贯和解释工作,与合作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将抽检不合格、有违规销售行为的企业名单向社会通告。

  (二)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职责做好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行为,及时将校服质量抽检结果通报至民生事务局,切实保障校服产品质量,保护学生身体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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