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6年国庆期间市场价格及计量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6-09-30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国庆假期临近,旅游出行、节日礼品等消费将迎来高峰。为进一步规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节日市场价格及计量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各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示的价格信息应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清晰醒目,价格发生变动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规范住宿餐饮价格秩序。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者应当在线上线下显著位置如实标示客房类型、价格及所含服务项目等信息,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保持店内菜单、价目表、点菜应用程序等的标价内容一致,菜品、酒水须明确标示品名、价格及计价单位,鲜活产品应当明确标示当日价格,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表述;收取茶位费、服务费、外卖打包费等费用的,应当事先明示;结算时应据实收费,不得“反向抹零”。

  三、规范旅游服务收费行为。旅游景区景点须在售票处显著位置设置收费标价公示牌,所有额外付费项目均应明码标价;停车服务及充电设施经营单位须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段等信息,严格按照公示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未予标明价格的费用。

  四、规范计量器具使用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用于贸易结算。经营者要配备符合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电子计价秤,严禁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严禁破坏检定铅封、涂改和遮挡检定合格标识。

  五、规范商品量计量行为。经营者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应当保证商品净含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允许短缺量要求。商品交易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明示计量器具量值和计量过程。称重销售商品不得将包装物、绳线、杂质等计入商品净重;消费者提出复秤、核验要求的,经营者应当无条件配合。

  请各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及计量行为。消费者如有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妥善保留相关支付凭证、交易记录等证据,及时通过12315、12345投诉举报。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将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和计量监督检查。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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