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于11月15日-18日对全区民办办学机构2021-2022学年办学行为进行检查,现将年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3日-1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所属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756-8936530。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2年11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于11月15日-18日对全区民办办学机构2021-2022学年办学行为进行检查,现将年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3日-1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所属单位公章。联系电话:0756-8936530。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