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风小雅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的通知》《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以下变更事项:
原公司办学场地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琴朗道111号204、205号商铺”变更为“珠海市横琴琴朗路166号商业楼213”;
现对以上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向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反映情况或问题。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电话:0756-8936530
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94号窗口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