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你村(社区)在保社会救助对象及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向村(社区)或县(市、区)民政局反映。
公示期限:长期公示
监督电话: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荷塘社区 0756-8841938,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0756-8841005。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6年8月25日
注:所有本次公示的对象都要由村(社区)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设置的村(社区)务公开栏及县(市、区)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救助类型包括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临时救助等,一户存在多种救助类型的据实填写。存在近亲属备案情况的,应填写涉及工作人员的单位、姓名、与公示对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