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民生事务局对广东横琴卡利森艾恩艺术培训有限公司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了实地核查,现将初步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民生事务局教育发展处反映。反映问题和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6-8935791(仅用于公示期间受理投诉和情况反映);邮箱:msjyfzc@hengqin.gov.cn;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民生局教育发展处(收)。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