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6-11-05

  2025年5月16日14时18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横琴文化艺术中心六层垂直绿化检修通道8轴交N轴附近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5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合作区执委会印发《关于成立横琴文化艺术中心“5·1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的通知》(粤澳深合执字〔2025〕23号),成立由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民生事务局、横琴公安局、合作区工会工作委员会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横琴纪检监察工委依职责介入相关工作。2025年7月16日,合作区执委会批复同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东大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时间、人员及评估准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合作区安委办于2026年5月13日起组织实施本起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由参与事故调查的相关单位派员组成广东大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由牵头单位参与事故调查的分管负责人带队开展评估工作,并按规定聘请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有限公司2位专家参加评估工作。

  (二)现场评估过程

  评估工作组采取座谈了解、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重点评估相关部门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各有关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方面落实情况,并举一反三抽查同类型企业(项目)相关问题整改情况。

  2026年7月14日现场评估结束后,评估工作组起草评估报告,并充分听取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横琴公安局、合作区工会工作委员会等参加评估工作组的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本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一)广东大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规定对其立案调查,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

  落实情况: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按程序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70,00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已收缴到位。

  (二)黄某水(广东大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处理建议: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等规定对其立案调查,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

  落实情况: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按程序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5,28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已收缴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广东大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加强危险作业全流程管控。开展施工现场专项整治行动,对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采取分级审批、专人监护、全程管控措施,并将专项整治措施转化为常态化管理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2.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全面修订完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该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细化各岗位安全职责,明确高处作业管控标准;二是优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日常排查+专项排查+随机抽查”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实行台账式管理,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推动隐患闭环整改、动态清零。

  3.强化应急处置。针对应急处置薄弱环节,修订完善公司《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细化现场救援流程,配齐现场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开展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演练,提升管理人员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

  4.严肃责任追究。依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对涉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降低岗位绩效;对涉事作业人员武某文给予批评教育。

  (二)珠海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1.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通报本起事故情况,要求各项目部再次核查高处作业人员年龄、资格等情况,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把人员资格“入口关”、防护用品“穿戴关”。

  2.加强分包单位管理。一是组织审查各在建项目分包单位安全资质、近三年安全业绩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清退资质不达标单位;二是加大追责力度,从严追究违章作业者责任、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班组长的管理责任。

  3.落实“旁站+巡查”制度。一是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过程旁站监督脚手架搭拆、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二是加大临边洞口、垂直绿化作业面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落实隐患整改“三定”措施(定措施、定时、定人),确保隐患闭环整改。

  (三)横琴深合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1.开展事故复盘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专项安全工作会议,核查各级人员履职情况;二是锁闭检修爬梯和检修通道,并在易坠落点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2.持续完善危险作业巡查和视频监控员履职监督机制,明确工程部、安保部、客服部巡查职责,要求视频监控员通过视频监控实时查看、确认现场作业情况,管控作业安全风险。必要时,安排专人协助作业单位开展危险作业现场管理。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是修订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报告奖励管理办法》等该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识别作业活动与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细化危险作业交底、审批、监护、巡查全链条管理流程。

  4.严肃责任追究。依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对横琴文化艺术中心的物业管理、工程管理相关人员给予内部处分。

  (四)珠海市香洲区吉大好美景花木场(个体工商户)

  经督促,该个体工商户已于2026年9月18日完成经营范围变更。

  (五)有关部门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已督促横琴文化艺术中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已加强绿化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四、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责任追究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各有关单位已按规定落实各项责任追究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二)现场评估发现的其他问题隐患

  横琴文化艺术中心建筑形态特殊,仍需加强防高坠措施;评估工作组举一反三抽查的项目(场所)均存在安全隐患,具体包括临边防护栏杆设置不连续、未及时恢复洞口防护、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评估工作组已现场反馈整改建议,并要求相关行业部门跟进督促企业(项目)整改隐患问题。

  评估工作组分别于2026年8月6日、8月25日对上述抽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核查,相关隐患问题均已整改。

  (三)工作建议

  横琴文化艺术中心的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建筑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涉及装修、维护作业的,要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开展作业,并督促作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规范作业行为,降低事故风险,防范事故发生。

  五、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评估工作组认为,广东大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的责任追究意见已落实。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事故发生单位能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