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彩虹苑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复函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5-09-25

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横琴)有限公司:

  《关于核准彩虹苑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有关要求,结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核准开办彩虹苑经营性停车场的批复》(粤澳深合城规建函〔2025〕80号)关于停车场开办的相关意见。经研究,现就彩虹苑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20座及以下客车、2吨及以下货车,每车每30分钟1.5元,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10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月租标准为每车每月200元。

  二、停车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免费时限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

  三、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四、贵司必须加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按规定落实明码标价,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进行收费。

  五、上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26年2月1日。

  此复。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