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建工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卢彧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案号:粤澳深合劳人仲案字〔2025〕462号),诉求为: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未足额支付的工资共计人民币7,994.07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8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10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37,079.84元。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公告期内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颂琴9栋琴澳国际法务大厦3楼)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在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
本委定于2025年10月22日14时,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颂琴9栋琴澳国际法务大厦3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书记员 联系方式:0756-8858485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