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粤澳深合劳人仲案字〔2025〕283号)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10-27

澳丽奇(珠海横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赵嘉荣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案号:粤澳深合劳人仲案字〔2025〕283号),现已依法审理完毕并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内容如下:

  澳丽奇(珠海横琴)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本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2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2025年1月、2025年2月的工资共计人民币36,493.47元。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仲裁裁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公告期内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颂琴9栋琴澳国际法务大厦3楼)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上述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上述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书记员          联系方式:0756-8935771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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