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和天下茶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任万增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案号:粤澳深合劳人仲案字〔2025〕323号),现已依法审理完毕并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内容如下:
一、确认2022年12月8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于本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的税前工资共计人民币169,185.00元;
三、被申请人于本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31,252.50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仲裁裁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公告期内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颂琴9栋琴澳国际法务大厦3楼)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上述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上述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书记员 联系方式:0756-8858485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