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汇海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林贵刚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案号:粤澳深合劳人仲案字〔2025〕409号),现申请人已向本委提出撤回仲裁申请,经审查,本委已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公告期内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颂琴9栋琴澳国际法务大厦3楼)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沈书记员 联系方式:0756-8858485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