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粤澳深合劳人仲案字〔2026〕105号)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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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马祖长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案号:粤澳深合劳人仲案字〔2026〕105号),诉求为: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人民币29,146.66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通知金人民币9,800.00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10月工资人民币6,760.76元;

  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10月22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共计人民币4,447.5元;

  五、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在辞退补偿方案中额外承诺的一个月基本工资人民币7,000.00元;

  六、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损失共计人民币1,872.00元。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公告期内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颂琴9栋琴澳国际法务大厦3楼)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在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

  本委定于2026年3月27日14时30分,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颂琴9栋琴澳国际法务大厦3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书记员           联系方式:0756-8935771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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