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粤澳深合劳人仲案字〔2026〕179号)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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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已受理赵东金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案号:粤澳深合劳人仲案字〔2026〕179号),诉求为: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人民币124,200.0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人民币27,600.00元;

  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人民币110,400.00元;

  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7月13日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人民币55,200.00元;

  五、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期间陪护费共计人民币10,500.00元;

  六、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期间伙食费共计人民币3,500.00元;

  七、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期间复查医疗费共计人民币907.16元。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公告期内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颂琴9栋琴澳国际法务大厦3楼)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在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

  本委定于2026年4月14日18时30分,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颂琴9栋琴澳国际法务大厦3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书记员           联系方式:0756-8935771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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