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民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已受理谢荣诉你方劳动争议案件(案号:粤澳深合劳人仲案字〔2026〕238号),诉求为: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资、加班费等款项的差额共计人民币15,000.00元。
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方送达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等仲裁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公告期内前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中葡经贸中心9栋琴澳国际法务大厦3楼)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在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
本委定于2026年6月3日14时10分,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2333号中葡经贸中心9栋琴澳国际法务大厦3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书记员 联系方式:0756-8858485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